律師費並沒有全國統一收費標準
律師費用會依據案件類型、案件難易度、標的金額、開庭次數、律師投入時間及執業經驗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律師費可分為法律諮詢費及委任費兩大類,而委任費又有不同的計費方式。
有些律師事務所會提供「諮詢費折抵委任費」的服務,例如在完成法律諮詢後,若於一定期間內(通常約一個月)委任諮詢案件,可將已支付的諮詢費折抵部分或全部委任費用。因此,建議預約諮詢前,可先向律師確認收費方式及是否提供折抵方案,目前本所也有提供諮詢費用可全部折抵委任費用的計費方式。
律師費有哪些計費方式?
目前律師委任費最常見可分為「按件計費」、「按時計費」及「後酬制」三種:
一、按件計費
按件計費是目前最普遍的收費方式,通常又可分為「包審制」及「超庭制」。
包審制是指律師依案件整體內容約定一筆固定委任費,費用通常會綜合考量下列因素:
- 案件類型及複雜程度
- 訴訟標的金額
- 對造人數
- 管轄法院所在地
- 預估工作時數
- 預計開庭次數
一般訴訟案件的委任費約落在新臺幣 80,000 元至 200,000 元之間。若案件標的金額超過 500 萬元,部分案件可能另外約定收取不超過標的金額 3% 的律師費,以因應案件龐雜帶來的開庭及工作時數增加。
超庭制則是在包審制的基礎上,於超出約定庭數後(例如第四庭起),每庭會加收超庭費用(超庭費用約莫落在 5,000 元至 20,000 元),以便控制案件品質。
二、按時計費
按時計費除了常見於商業案件、跨國交易或工作內容較難預估的訴訟案件外,其實實務上最常見的反而是對方律師是以按時計費時,在此情況下,因為時間成本變得不可控,為了確保律師努力回應對方的工作時間可以獲得相應回饋,就會以按時計費來處理。
在按時計費的架構下,律師會依實際投入的工作時間來計算費用,這可能包含:
- 法律研究
- 與當事人開會
- 撰寫書狀
- 調解、和解、開庭或閱卷
- 其他與案件處理相關的工作
依律師執業年資及案件複雜程度不同,每小時收費約莫落在 4,000 元至 20,000 元。委任時通常會先預收一定金額,再依實際工時結算,多退少補。
三、後酬制(Success Fee)
後酬制常見於部分民事案件,可再分為兩種方式:
(一)固定委任費+勝訴獎金制
顧名思義,這種方式就是在律師贏得訴訟後,除了原本的委任費用外,當事人為了激勵或感謝律師的辛勞,另外給予的獎金,在標的金額龐大,律師的辦案壓力或者當事人金錢壓力繁重時,適時的給予律師獎勵,將可深化彼此信任。
(二)全後酬制
律師於案件開始時不收取委任費,而是約定僅於案件達成約定成果後,再依勝訴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師費。
不過,並非所有案件都可以採用後酬制。
依律師倫理規範及相關規定,「部分家事事件」、「刑事案件」及「少年事件」,因涉及公益,是明文禁止約定後酬的。因此,如有意採用此種收費方式,應先向律師確認是否符合法令及相關規範。
只請律師出庭一次可以嗎?
可以。
若僅委任律師出席單次開庭,而非全案委任,費用通常約為 15,000 元至 30,000 元,實際金額仍會依案件性質、法院所在地、準備時間及案件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有些律師亦可依實際投入時間改採按時計費。
律師費包含法院訴訟費用嗎?
不包含。
律師委任費與訴訟程序中應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繳納的費用屬於不同項目,訴訟費用通常是指:
- 法院裁判費用
- 證人旅費
- 鑑定費用
- 執行費用
- 其他依法應由當事人負擔的訴訟費用等
建議委任前先向律師確認哪些費用已包含於委任範圍內,以避免日後產生誤解。
勝訴後可以要求對方負擔律師費嗎?
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無法要求對方負擔律師費用。
不過,第三審民事案件依法得由勝訴當事人向法院聲請核定律師酬金,並命敗訴當事人負擔。目前核定的金額與實際律師費用行情仍有差距,但聊勝於無,多少能轉嫁一些律師費用給敗訴當事人承擔,讓自己在找律師時能有更多餘裕。
